布洛芬開封后通常建議在6個月內使用完畢。藥品開封后可能因環(huán)境因素導致有效成分降解或污染,影響藥效和安全性。
1、藥品穩(wěn)定性與保存條件:
布洛芬片劑或膠囊在未開封時保質期一般為2-3年,但開封后與空氣接觸可能加速氧化。建議將藥品置于原包裝內,存放在陰涼干燥處,避免陽光直射和高溫高濕環(huán)境。若藥品出現(xiàn)變色、異味、粘連或潮解等現(xiàn)象,即使未達6個月也應停止使用。
2、特殊劑型的注意事項:
布洛芬混懸液等液體劑型開封后更易變質,通常建議開封后1個月內用完。每次使用前需搖勻,避免微生物滋生。使用滴管或量杯取藥時需保持工具清潔,防止污染藥液。若液體出現(xiàn)絮狀物、分層或酸敗氣味需立即丟棄。
日常用藥需定期檢查家庭藥箱,過期藥品應及時處理。服用前注意觀察藥物性狀變化,兒童用藥需嚴格核對開封時間。建議在藥品包裝上標注開封日期以便管理,避免服用失效藥品延誤病情。若服藥后出現(xiàn)異常反應應及時就醫(yī),并攜帶剩余藥品供醫(yī)生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