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期間可以接受局部麻醉拔牙,但需嚴格評估風險并選擇適宜時機。孕期口腔治療需權衡必要性、孕周及麻醉方式,多數情況下第二孕期孕14-27周是最安全的干預窗口。
局部麻醉藥物如利多卡因不含腎上腺素相對安全。口腔科常用麻醉劑可通過胎盤屏障,但治療劑量下尚未發(fā)現明確致畸證據。美國婦產科醫(yī)師學會指出,必要牙科治療不應因妊娠延誤,局部麻醉配合橡皮障隔離可顯著降低風險。
需重點規(guī)避三個風險期:孕早期器官形成期可能干擾胚胎發(fā)育,孕晚期32周后可能誘發(fā)宮縮,以及仰臥位低血壓綜合征。治療前需與產科醫(yī)生聯合評估,控制麻醉劑量在最低有效范圍,術中保持左側臥位改善胎盤供血。
特殊情況下需推遲擇期拔牙:存在習慣性流產史、先兆早產癥狀或妊娠高血壓患者。急性牙源性感染等緊急情況則需在防護措施下立即處理,避免全身感染危及胎兒。術后建議使用對乙酰氨基酚鎮(zhèn)痛,禁用阿司匹林類非甾體抗炎藥。
所有孕期口腔操作應遵循ALARA原則合理最低量輻射,如需拍片需穿戴鉛圍裙。建議孕前完成口腔檢查,孕期加強含氟牙膏使用及牙線清潔,預防性使用氯己定含漱液控制菌斑。